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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25-1161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1-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1:11 浏览次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决策,全力推进我县美丽浦江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加强对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结合工作重点制订普法责任清单并开展学习宣传。平时局党组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法治建设重要思想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提高班子集体法治意识。全局层面则将法治思想学习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全局学深学透学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培训,以集中学、个人自学方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宪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等相关规定。全年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组织开展集中学法4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16次,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开展了浦阳江及16条重点支流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143个问题进行整改。完成了浦阳江污染物水环境容量评估和星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中、东部水晶园区氟化物治理,出水浓度稳定控制在8mg/L以下,较排放标准降低60%。加快推进企业源头替代、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淘汰等项目,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任务均超额完成。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垃圾焚烧飞灰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零填埋”;完成2家电镀企业原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固废收运体系新增覆盖企业200家。

2024年,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壶源江保持Ⅱ类水质,均达到目标考核要求,全域51条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饮用水源地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PM2.5浓度为24.7微克/立方米,全市第2,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2024年,我县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再创新高,获全省第一;捧回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一星金鼎,连续4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县。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完成行政许可191项,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0家(次),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106家(次),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家(次),危废经营许可证1家(次);全年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检查20余次,立案67起,下达处罚决定书47起,罚没金额596.6万余元,对偷排污染物逃避监管的4家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起5人,追究刑事责任1起1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协调磋商解决8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备查相关工作。目前,央督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销号28件,整改销号率90.3%;反馈的9个共性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日常决策主动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对制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文件及时废止或修订。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均做到主动公开。

四、助力企业高质发展。环评审批提效增速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两证审批合一”等改革事项,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前期协同、跟踪服务。强化排污权要素增值服务,回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31.458吨,组织37家次竞价,保障氮氧化物19.485吨,二氧化硫1.368吨,化学需氧量37.796吨,氨氮2.421吨,办理了首笔跨县域涉水排污权交易。积极开展柔性执法,实施首次违法、轻微不罚制和学法减罚,全年共办理轻微环境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3起;对31家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

五、生态建设争先创优。开展了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对全县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来源、类型、分布及污染排放等情况进行分析筛查,确定了540家高环境健康风险源。完成了浦江县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工作,结果显示全县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为33.8%,高于全国2022年平均水平。深入调研,制订了《工艺水晶玻璃行业氟化物污染管控技术规范》(初稿)。开展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试点,目前已发现鸟类7种、鱼类6种,引导群众参与发现新物种记录20种,工作获省级认可;完成了上山考古遗址公园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创建并向市级申报。

六、加大环境宣教力度。结合重要节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日期间,联合法院、教育局等部门,通过现场攻坚成果展、环保业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样化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知识,发放宣传册6000余份。开展了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与浙江”活动月宣传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开展了入企、下基层宣传活动。举办护河巡河、宣传环保篮、共建绿色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参与志愿者700余人次。加强了以案释法宣教,对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建设项目、非法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微信、政务网络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宣教,起到较好的宣教效果。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如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力度不够,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培育和创建明显不足;普法宣教力度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队伍能力水平也有待提升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各级全会精神,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环境年度工作目标,全力厚植绿色生态基底,聚焦方位、对准赛道,奋楫争先跨越,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破难开新,砥砺前行

一是全力打造宣教阵地。以正在改造的省“五水共治”主题馆为核心,系统打造浦江“一馆多基地”“一馆多用”的生态文明宣教场所,全力培育生态文明宣教省级试点;以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绿色细胞为载体,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为重要节点,大力传播生态成果。

二是全程规范行政行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和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强企业服务,指导规范守法经营,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主观故意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全面优化生态环境。开展浦阳江水质管控工作,确保浦阳江水质稳定达到III类要求,完成总氮控制目标。继续推进VOCs源头替代、活性炭再生体系及低效处理设施整治提升等工作,力争PM2.5浓度较2024年有好转。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流程评审监管,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做好县美丽健康示范乡镇(社区、村)和县环境健康农业生产示范基地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建设,继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