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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70000/2025-1159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5-01-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浦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浦江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浦江县滨江路66号,电话:0579-88183525)。

一、总体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浦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一)主动公开

浦江县公安局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2024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28条,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56条;部门动态、法规文件等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县公安局共接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按时办结3予以公开32024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件,维持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把好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出现“标题党”“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发布协调机制,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工作责任制度,做好各公开平台的日常值守和管理、维护,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金华市公安局发布的《金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量排查清理,保留受众面广、运营效果强的新媒体账号为群众答疑解惑、问计于民,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

(五)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浦江县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754

行政强制

21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相比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运维时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者更新内容存在错字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传统,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性,难以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具体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网站信息巡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

(二)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三)进一步回应民生关切。切实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收悉的信息,当做今后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密切警民互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整体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4年浦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pj.gov.cn/art/2025/1/15/art_1229198414_4204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