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4-682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松材线虫病自1982年传入中国南京至今,全国疫情达21省,726个疫区县,5479个乡镇,发生面积2020年达2700万亩。甘肃、吉林首次发现,正向东北西北扩散,严重威胁到我县9亿亩松林资源安全。为响应上级号召,进一步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安全,抓好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到2025年疫情发生面积降到9.85万亩以下,枯死松树降到3.25万株以下,拔除2个乡镇疫点,实现疫情面积和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完成五年攻坚行动任务和重点生态区“清零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浦江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
(二)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三)《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四)《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批示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0】55号)
(五)《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林绿[2021]77号])
(六)《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即现即清”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2]30号)
三、主要内容
(一)编制方案是统一思想,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长期以来,中央、省政府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多次就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袁家军对这项工作也作过重要批示。制定《实施方案》一方面是为了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二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需要;三是为了克服畏难消极情绪,振奋精神统一思想、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防控工作的需要;最重要的是《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的法定需要。
(二)编制方案是强化资金保障,保证防控工作及时开展的需要。方案明确了资金预算、补助标准、招标要求、特殊问题处理方式等,保障了全县15个乡镇(街道)、县林场对清理工作的资金需要,也对往年出现招标困难问题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让乡镇可以放心的、及时的去会启动伐前公告、采伐审批、招标清理等工作,同时也让清理专业队心中有数,提前做好招标清理的人员、装备等准备,使清理工作持久有序的推进。
(三)编制方案是明确工作要求,保证除治工作质量的需要。实施方案明确了防治工作内容,包括疫木的清理原则、工作措施、质量标准、时间节点、“即现即清”、“清零行动”等,使各乡镇(街道)对防控工作有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保证按时、高效、有质有量的完成除治工作。
(四)编制方案是整合力量,形成强大防控工作合力的需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功。方案明晰了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经商局、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电力、广电、通信、物流主管部门、交警、交通路政、各新闻媒体等部门职责,希望通过多部门协作,从源头管理、市场经营、道路运输、基建项目、检疫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全方面的开展防控工作,以期取得最大工作实效。
四、适用范围和实行时间
1.适用范围:全县
2.实施时间: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3.解读单位: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9-84110041
信息来源: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