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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40000/2024-6820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9-1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4-09-18 09:59 浏览次数:

中共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至9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整改问题。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工作开展。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委深刻剖析根源,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结合资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全局工作效能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7个问题,已完成56个问题的整改,长期整改问题1个。制定及修改完善各类制度28项,追缴资金3.4余万元。8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涉及科级以下干部责任追究29人。

关于“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科室成员认真学习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

根据省级联审意见,修改完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檀溪镇大元村等垦造耕地项目已全部通过省级复核。(制定耕地恢复计划。

关于“对耕地保护临近红线提前谋划应对补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项目通过验收审核并批复

编制完善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方案

充分利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减少耕地占有情况。

三、关于“田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发《浦江县田长制配套制度》

下发《浦江县耕地保护巡查员奖惩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已招聘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耕地智保应用管理。

四、关于“多名群众多次集体上访举报倾倒渣土破坏耕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调查专案组,入户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至县纪委

组织行政执法队全体工作人员观看《靠农吃农的园区办主任》《异化的金钱观》等警示纪录片

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排查并填报。

五、关于“改革创新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浦江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梳理及修补,形成初稿,向社会面公开征求意见

学习周边县市经验,特别是学习义乌、昆山等地办件经验

六、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浦江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梳理及修补,形成初稿,向社会面公开征求意见

(二)学习周边县市经验,特别是学习义乌、昆山等地办件经验

七、关于“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室即刻进行核查

下发《容缺受理通知书》提高办件效率

对办件流程进行优化。

成立浦江县投资项目审批群

建立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批服务联系人制度。

八、关于“业务能力不精”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业务考试。

组织人员赴兰溪、东阳、永康等地规划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建立师徒结对一对一制度

(五)制定《浦江规划设计单位资信管理办法》。

九、关于“全县项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消化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2023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任务,制定消批清单

消化批而未供计划跟进通报

对历年来的报批资料进行全面排查。

十、关于“对收储土地经营管理工作缺乏整体规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逐宗踏勘并制定存量收储土地清单

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地块,加快出让。

强化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与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衔接。对接各乡镇(街道)、部门、国企用地需求,完成我县2024年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十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未听取多方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浦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会审办法》。(组织全县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的系列重要论述及相关重要规划引领性文件

在局工作群开展规划工作宣传。

十二、关于“方案编制考虑不全、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编制完成《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谋划新增片区

出台《浦江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是制定浦江县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

十三、关于“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缺少指导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浦江县域乡村专项规划》审议通过 

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审议通过

横山村村庄规划经县政府批复。

十四、关于“油茶生产计划落实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保供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完成油茶保供生产建设任务。

摸清油茶发展基本情况和潜力空间。

推广优良品种。

十五、关于“林火智治应用系统使用频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下发《浦江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制定并下发《浦江县护林员考核实施细则》

开展护林员培训。

十六、关于“古树名木保护需求调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集乡镇街道、县林场负责人,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部署工作。

建立需要保护古树的电子档案。

印制宣传资料,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

申报古树保护资金预算,及时救助问题古树。

十七、关于“办案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责令行政执法队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四是邀请市支队张万申队长来我局授课

十八、关于“案件办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原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组织执法队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组织执法队工作人员学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19年以来下达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十九、关于“出现执法真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问题已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组织学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邀请市支队张万申队长来我局进行授课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旧法律条款进行比对梳理。

二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学习会和律师解读会。

(二)制定下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日常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律风险疑难问题研讨会。

二十一、关于“森林督查执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排查重点领域、高发领域用林情况。

(二)明确各自分工实施开展相关工作。

(三)主动靠前服务。

二十二、关于“对渣土消纳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关问题已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二)制定下发《2019年以来涉嫌违法占用耕地倾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问题线索排查表》至各乡镇(街道)

(三)利用执法监管系统数字应用,加强部门联动。

二十三、关于“对处置自然资源调查历史遗留问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建议意见

(二)出台《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浦江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会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职责及会商机制。

(三)完成问题土地房地登记。

二十四、关于“农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出台《浦江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导意见》(送审稿)

(三)组织召开了现场推进会

(四)推进农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工作

(五)组织全县办证人员集中学习《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

二十五、关于“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制定下发《浦江县自然资源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制定下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十六、关于对回迁安置工作统筹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全口径排查。

实行半月一报制度,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动,开展督查督办。

整理回迁安置信息表。

二十七、关于农民建房用地保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2024年度农民建房需求排摸

(三)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地块土地指标予以保障

(四)制定下发《浦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关于建立浦江县国土空间规划部门联审工作机制》。

二十八、关于“采购服务较多,存在一定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全面复盘制定问题清单

(二)完成2024年采购预算编制

(三)制定下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四)组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开展采购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十九、关于“对购买服务成果质量把关验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召集林业口科室人员,要求各责任科室抓紧落实问题整改

(二)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约谈三家林业规划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传达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加强作业质量管理。

三十、关于对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关于排摸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专项整治相关信息和数据的通知》,排摸未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企业

(二)制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进企业进行宣传解读

(三)赴县经济开发区、黄宅镇工业园区、白马镇工业园区、月泉园区等地督促指导。

三十一、关于“违规办理自然资源调查登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

(二)对已办理登记的查明了原因并已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剩余未登记依法依规登记

(四)举一反三,开展对登记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十二、关于“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建立竣工规划核实部门联动工作群

(三)建立竣工规划核实外业规范手册

(四)与测绘单位负责人谈话,讲明利害关系整改,整改未果的函告执法局。

三十三、关于“公益林补偿性资金发放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中出现的问题,完成整改

收集汇总各乡镇发放回单,督促指导乡镇资金发放。(召集各乡镇(街道)林管员进行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

三十四、关于“未及时制止第三方重复收费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集林业口人员,传达反馈会精神

(二)吸取经验教训

(三)约谈三家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根据巡察整改意见,相关公司今后不得再参加我局林业业务

三十五、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科长进行批评教育

(二)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

(三)局党委每周对照年度领办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三十六、关于办事拖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办公室文书进行了通报执法大队处理信访事项逾期问题第一派驻纪检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开展警示教育

(三)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

(四)加大工作督查和考核力度。

三十七、关于作风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全学习《浦江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程》

(三)明确专人负责护照管理

(四)对全局护照上交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十八、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局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局党委会议,进一步明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程序、要求

(二)印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三十九、关于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会议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局党委开展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表决时规范流程、记录。

四十、关于班子融合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班子队伍建设

(二)修订完善了《中共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建立首接负责制和会商会办制度。

四十一、关于干事创业热情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印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2023年度全局重点工作、重要指标任务等完成情况进行排摸,倒排计划,大抓落实。

(三)结合资规工作实际,谋划2024年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

四十二、关于开拓创新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赴兰溪、东阳、永康、建德、福州、义乌、昆山等考察学习

(二)梳理资规服务清单优化工作流程,制作工作流程图

(三)结合“4+2”连心服务团开展调研。

四十三、关于缺乏责任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利用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夜学等,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

(二)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结合浦江资规工作实际,谋划了2024年工作计划

(三)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机制。

四十四、关于队伍大局观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印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会办制度》

(二)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会

(三)开展学习标杆典型经验交流活动。

四十五、关于“干部队伍结构出现断层,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

(二)开展中层干部谈心谈话

(三)优化干部队伍,加大中层轮岗力度

(四)强化干部人才培养梯队建设。

四十六、关于“基层专业队伍线断人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工作。

(二)二是持续与县委编办的对接。

四十七、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各支部书记已在党员会议上对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文件进行再传达

(三)组织专题党建工作学习

(四)对支部活动记录情况开展自查

(五)已完成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十八、关于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季度党风廉政例会召开情况进行核实

(二)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

(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四)开展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谈心谈话。

四十九、关于干部选拨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梳理以往的选人用人材料,排查问题,查漏补缺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规程

(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五十、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进行诫勉

(二)根据文件规定,核算相关人员病请假应扣未扣金额已全部退回

(三)制定出台《局党委督查督办细则》加大检查力度。

五十一、关于部分干部职工规矩纪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人员责令书面检查

(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三)制定出台《局党委督查督办细则》,加大检查力度。

五十二、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工作机构。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三)制定了《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四)完成2023年度党委专题研究工作并规范记录。

五十三、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印发了《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三)2023年学习计划进行修订,加强规范化学习

(四)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两个重要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

五十四、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了《网络舆情引导应急预案》等制度

(二)印发了《2023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在党内通报

(三)印发《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发布工作制》。

五十五、关于保密宣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丰富保密宣传形式

(二)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三)制定电脑屏保警示语张贴。

五十六、关于保密制度建设不完善,未按要求制定保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以及工作秘密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修定完善保密规章制度

(二)制定了保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

(三)严格规范保密管理。

五十七、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应收应付款长期未处理问题,本轮巡察发现截至2023年9月,局机关仍有暂付款挂账未清理,账龄基本在5年以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与县财政局对接核实进一步核实账目

(二)开展自查整理。

(三)与县人民法院对接,核实到有法院判决

(四)督查财务进行财务销账。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始终坚持党对资规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提高资规工作质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进一步跟进有效措施,落实专人,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实效。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仍然保持整改的劲头,确保长期坚持,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压实整改实效。

(3)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切入点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努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遵纪守规新局面,努力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深入推进资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4117613;电子邮箱:pjxlyj@163.com

中共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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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