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00000/2024-6640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4-07-22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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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于2024年7月8日在浦江县政务网上(网址:http://www.pj.gov.cn/art/2024/7/8/art_1229171595_59170239.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9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7月19日,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月泉西路3号浦江县司法局办公室,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jsf032@126.com。
联系人:程培莹,联系电话:0579-84182032。
2024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