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60000/2024-6503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黄宅 22 号
建议答复的函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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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沈含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黄宅镇镇区街道两侧树木以改善村民生活和交通安全的建议》(黄宅22号)收悉,已由县政府交我单位主办,县住建局、县黄宅镇人民政府会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条规定:黄宅镇为其辖区的绿化管理主体。
2.我局负责的是黄宅镇外围的浦郑线、黄大线等县道以上道路。且我局负责的公路基本与附近民房存在一定距离,不存在绿化影响地基行为。
3.为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住建局将协助黄宅镇做好行道树修剪工作的技术指导,为乡镇绿化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前期黄宅镇已对望江路路段行道树进行修剪。近期黄宅镇将组织人员对镇区街道两侧树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树根延伸进居民地基、损坏路面结构、遮挡阳光、遮挡视线等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一宗一策,确需移除的,在6月底前由镇组织移除。
下一步,黄宅镇将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建规划中合理设置大型树木种植点位和距离。同时加强绿化管养,由镇委托养护单位做好日常修剪养护,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树木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