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70000/2024-6477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下属单位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单位名称: |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 |
单位地址: | 仙华路298号 |
负责人: | 董超驹 |
公开电话: | 0579-84112136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县公告) |
工作职责: |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处更名为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为浦江县水务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第三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库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相关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承担管理范围内防洪调度、灌溉、生态用水、城市供水、发电等兴利调度工作。 (三)承担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编制并落实管理中心工程管理计划及工程度汛方(预)案,包括编制水库、水闸控制运行计划、水库调度规程及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五)承担金坑岭水库、外胡水库、杭坪引水堰闸、金坑岭水库灌区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汛抗旱调度及金坑岭水库引水工作。 (六)承担金坑岭一级、金坑岭二级、壶源江、外胡四座水电站发电、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管理工作。 (七)承担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水资源开发调度、水环境保护,配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水事、渔事案件。 (八)参与管理范围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及需依法审批的新建构筑物、占用灌排设施、建设项目等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 (九)完成浦江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五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所需经费自理。 第六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的干部人事由浦江县水务局统一管理。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中心负责资产财务、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偏离公益目标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浦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浦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3日起施行。 |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