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50000/2024-6436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花桥乡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浦江县花桥乡开展了《浦江县花桥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的编制工作,《总规》前瞻描绘了2035年花桥乡发展的空间蓝图。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总规》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6日;
2.地点:浦江县花桥乡盛田畈1号花桥乡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总规》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浦江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6月18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32886822@qq.com,咨询电话:0579-89382309;
3.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将于6月20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和发送听证通知书。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按时参会。
特此公告。
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