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3-6059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浦江县在金华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纵深推进,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取得成效,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稳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思践悟,法治建设开新局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伟力,凝聚全县法治建设力量。浦江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纳入全县机关单位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论述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宪法、民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全县各机关部门、单位及镇乡街道,各中小学校,农村社区共组织2万余人次积极参与该活动。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在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开展述法工作,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相关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了专题报告。
3.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总目标,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专班,对照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梳理出各相关单位示范创建工作责任清单2424项;2022年法治浦江创建攻坚任务清单29项;浦江县建设社会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任务分解清单24项。召开十五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暨法治浙江示范县创建推进会,坚决打赢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这场硬战。
(二)真抓实干,创新改革有实效
1.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浦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推动改革进程,迅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挂牌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出台印发《浦江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浦江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浦江县综合执法事项目录》等制度文件。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开展辖区内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
2.白马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成效显著。以打造“党委统领、执纪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为目标,推进白马镇乡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国家级试点建设。一是建好保障全领域监督队伍。在白马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承担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建成县级、乡级两支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实现各层级、各部门和各领域全覆盖。建立27个监督联系点并公开监督举报热线,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来源多元化、常态化。二是建成引领全方位监督制度。梳理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清单两张清单,落实落细协调监督机构职责,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形成《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施办法》《白马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等多项制度成果。2022年以来,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活动“跟踪式”监督4次,邀请专家“体验式”监督11次,“专家问诊式”参与执法案卷评查14次。获邀在全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相关经验在《法治浙江》简报、浙江法制报客户端上刊登。
3.数字化改革为法治建设提供强劲动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浦江县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聚焦好应用评选与考评指标,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数字化改革”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作用。今年以来,浦江县涌现了一批高质量数字化成果,如司法局“承诺制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应用获评省数字司法好应用、全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大示范案例;公安局“非羁押数字闭环监管”破解非羁押人员监管难题,2022年4月成功入选全省公安机关“办案一件事”改革子场景,功能升级后将在全省推广并荣获金华市数字法治好应用进步奖。拓展打造“码上办2.0”、“重点场所分级管理应用”、“智慧行政检查”等一批具有浦江辨识度的特色应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三)踔厉奋发,主责主业创新绩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并及时向金华市人民政府和浦江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率达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9件;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档案化管理,县政府及15个乡镇(街道)均编制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乡镇(街道)、政府部门积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2022年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策的事项均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3.应诉协调工作机制再优化。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多方协同研判败诉风险,精准制定个案化解举措。2022年,县司法局组织涉诉单位同浦江法院、兰溪法院进行多次对接,通过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向被诉单位发送案件调解征询函。建立县领导督办化解重大行政案件机制,压实行政争议化解责任,提高化解成效,常态化开展诉后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报告,定期向县领导汇报全县涉诉情况。
4.行政复议优势日益显现。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彰显。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整治行动。梳理行政复议受理、调解、决定等环节的各类问题,形成两张整改清单,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积极作为,打造常态长效的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闭环。
5.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实施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工程,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与建设,郑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郑达观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获评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四)奋勇拼搏,护航经济争一流
1.企业行政合规护航县域经济精准有力。我县立足护航经济稳进提质,探索“合规护企、法治护航”有效路径,在全市率先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涉及1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第一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域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法治实践,成功办理全市第一个企业行政合规案例。持续营造浓厚合规氛围,开展企业行政合规培训9次,上线企业行政合规法治微课堂9期、指导案例17个。组织全县33名青年律师参加企业合规师资格考试,10人通过高级合规师资格认证。我县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经验获邢志宏市长批示肯定。
2.政银双向联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治”+“金融”领域深化政银合作,共同推动金融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法助共富”厚植富民安商土壤。提质扩面金融赋强公证,不断升级优化服务模式和流程,大力提升金融赋强服务水平。推出“法治信用贷”专项贷款,普惠面覆盖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目前,共支持民主法治村(社区)16个,法治带头人186名。推进金融矛盾纠纷“一站化解”。充分发挥金融行业专业调委会作用,助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统筹联动,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培育打造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提质、以创争优。
(二)协同高效推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企业行政合规改革工作,推动更多法律服务力量向企业合规前端延伸,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推动告知承诺制改革迭代升级,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积极探索推广“首违不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健全柔性监管方式。
(三)抓实闭环管理,力促行政争议化解实效稳步提升。扎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责任追究闭环管控,强化应诉主体责任,健全败诉风险案件督促化解工作机制,深化败诉案件主要领导约谈机制,力争提高行政性质争议化解质效。
(四)坚持法治赋能,激活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动能。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浦江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壮大法律服务行业,不断优化服务产品供给。
(五)建强法治队伍,筑牢法治浦江建设坚实后盾。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人才队伍保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公职律师配备率。营造律师良好执业环境,大力提升律师万人比。坚持队伍“四化”建设方向,不断提高队伍核心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