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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70000/2024-6075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2-0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交通违法催促处理公告(三十一)
发布日期:2024-02-08 14:28 浏览次数:

以下吴宪御等5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至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请以下驾驶人自公告起15日内到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罚中心(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999号)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吊销驾驶证或者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8日


附:

 

序号姓名驾驶证号
1吴宪御330***********2311
2周征坚330***********3912
3王仪航530***********3138
4邵金勇330***********2559
5陈生伟330***********4310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