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虞宅乡 >应急管理
索引号: 330726JD060000/2024-6865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虞宅乡
生成日期: 2024-10-0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虞宅乡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0-08 16:45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乡地震应急体制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 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 条例》《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浦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浦江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虞宅乡遭受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


    2.1 虞宅乡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地震灾害发生后,虞宅乡成立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调开展乡级层面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下派到现场的指 挥部及各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引导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设双组长,组长由乡党工委书记、乡长共同 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科级领导干部、乡属机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消防管理站,由虞宅乡分管安全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群众 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 6 个工作组。
   2.2 村两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地震时立即组织群众开展紧急避震和自救互救,立即向虞宅乡报告地震受灾情况(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情况,以及其他大的次生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引导上级应急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

第三章 灾情报告


     3.1 灾情报告
   3.1.1 地震灾害发生后,村委会要立即向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地震受灾情况。主要报告人员伤亡情况,牲畜死伤情况,房屋倒塌和受损情况,通讯、供水、供电、交通受损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次生灾害等情况。
   3.1.2 地震发生后,乡立即启动全乡灾情速报网络开展灾情搜集,并速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等报告灾情。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预案启动
    发生地震灾害后,乡立即启动本乡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4.2 响应措施
   4.2.1 召开会议研究启动虞宅乡地震应急预案,成立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乡抗震救灾工作。
   4.2.2 立即向各村派出工作组,由联系领导带队,动员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群众紧急转移至空旷地带避震。同时,收集核实地震受灾的情况,速报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持续做好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4.2.3 搜救人员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合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搜救被压埋人员。
     4.2.4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协调配合医疗救护队伍抢救受伤群众,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及时对灾区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3 安置受灾群众
    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解决供水、供 电等设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在受灾区域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卫生院、卫生所的需要;优先安置老、幼、病、残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协调应急管理局做好救灾物资调配、转运、登记、发放工作,由虞宅乡研究制定救灾物资发放方案,防止发生物资发放混乱情况。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4.3.1 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派出所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
     4.3.2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加强救灾物资捐赠的组织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环节工作。
     4.4 响应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人员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供水设施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队伍保障

    虞宅乡成立由年轻干部组成的应急队伍,主要担负灾情信息的快速调查核实,通讯中断情况下的信息报送,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令的快速下达,号召群众紧急疏散撤离和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等工作任务。乡人武部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在上级应急救援队未到达之前,主要担负先期抢救生命的任务;在上级应急救援队到达之后,协助和配合各救援队开展抢险救灾。 乡卫生小组成立医疗救护分队,在上级医疗救护队未到达之 前,主要担负先期抢救生命的任务;在上级应急救援队到达之后,协助和配合上级医疗救护队开展医疗救护。 浦西供电所成立供电抢修队伍,水利站成立供水抢修队伍,负责抢修和向县直有关单位报告供电、供水设施的受损情况,协 助上级抢修队开展紧急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供电、供水。
    5.2 物资与资金保障
   虞宅乡按照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通讯、供电等应急设施,通过协议代储等方式建立大型救灾设备、车辆保障机制,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开赴现场,支援救灾。储备必要的救灾 工具,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
    5.3 避难场所保障
   虞宅乡在人员密集地方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村应急避难场所设在各村文化体育广场、学校操场等开阔地。

第六章 恢复重建


   乡党工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协助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章 附 则


    7.1 预案管理

    乡地震应急预案与县级预案实行同步修订与完善,在县地震部门指导下,建立上下协同,分级负责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将修 订完善后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水利站、卫生院、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应急 消防管理站、司法所等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专项救援方案,报乡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辖区内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疏散预案和 措施,报县教育局和乡办公室备案。 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震应急方案,报乡办公室备案。
    7.2 预案演练
    乡及乡属相关单位、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以上地震模拟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查找预案漏 洞,完善预案措施。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