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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24-1801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4:25 浏览次数: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有力推动“美丽浦江”建设。

(一)主动公开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行职责和文件办理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属性确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操作规程,形成了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对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布每月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行政执法等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30余条,其中浦江政府网生态环境板块170余条,“诗画浦江”生态环境栏目260余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今年来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无生态环保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同时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诗画浦江”app为宣传主阵地,创新推出“生态小浦”视频号,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等信息,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今年来共在各级权威媒体、自媒体刊登新闻稿约370篇次,其中在省级及以上宣传平台发表88篇,在地级宣传平台发表20篇,在县级宣传平台发表262篇,全方位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向公众公开,营造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于年终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统计结果和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24小时12369热线、110警情系统、8890系统、清朗浦江等栏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网站上个别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出现错别字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改进力度,把握信息公开时效,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从以下方面不断深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形成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及时掌握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方针,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努力做到公开的内容更具体,重点更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全面情况;应事前公开的内容按时公开,应长期公开的内容持续更新;不仅要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开,还要加强对办事结果的公开。

三是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

四是进一步强化意见征集。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以改进,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