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20000/2023-540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3-09-1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浦江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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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浦江县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新市民便捷跨区流动、加快融入城市、更好享受公共服务,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38号),我局对《浦江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进一步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科,邮编为322200。
2.邮件:929414171@qq.com。
3.传真:0579-8420578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洪楚
联系电话:0579-84107309
信息来源:发改局体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