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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50000/2023-5397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9-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09:21 浏览次数:

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告

尊敬的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确保供气单位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消除用户自提购气液化气钢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县克林、永兴、潘宅、郑家坞等四家瓶装液化气公司储配站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日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采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三、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

四、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瓶装液化气公司电话查询并预约购气。全县四家瓶装液化气公司咨询服务电话:

1.浙江浦江克林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84222999

2.浦江县永兴液化气有限公司:84139678

3.浦江县郑家坞液化气有限公司:84316558

4.浦江县潘宅液化气有限公司:84240866

全县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45、88900000

浦江县城市建设和卫生健康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