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40000/2023-5391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9-1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机构简介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单位名称: | 浦江县教育局 |
单位地址: | 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76号 |
负责人: | 黄志余 |
公开电话: | 0579-84207238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4:30-18:00(夏令) |
工作职责: |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系统建设。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负责全县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职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县委关于建设“清廉浦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