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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江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3-08-25 16:09 浏览次数:

2023年浦江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履行程序要求

1

浦江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壶源江流域)

浦江县水务局

《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8号)

2023年7月

2023年1月,启动编制工作;

2023年3月,组织专家论证;

2023年5月,合法性审查;

2023年7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2

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浦江县水务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3〕60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26 号)

202512

20233月,启动编制工作;

20233月,组织专家论证;

20238月,合法性审查

20238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3

浦江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浦江县水务局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号)

2023年10月

2023年3月,启动编制工作;

2023年8月,组织部门审查;

2023年9月,合法性审查;

2023年10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4

金华市浦江县创新“15分钟亲水圈”建管用机制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

浦江县水务局

《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的通知》

2025年12月

2023年5月,启动编制工作;2023年6月,组织专家论证;2023年8月,合法性审查;2023年8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