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50000/2023-5286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7-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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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浦政办发〔2020〕5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27日至8月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规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26065487@qq.com
联系人:陈国松,联系电话:0579-89385769。
附件: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