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300000/2023-5272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国资办 | |
生成日期: | 2023-07-2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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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资办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浦江县国资办强化党建引领 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近年来,浦江县国资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国企反腐倡廉专项行动要求,统一思想、筑牢根基、强化责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各方面、全过程,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全力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地位。坚决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县管企业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三张清单”等制度要求。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生产经营、投融资建设、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大力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例如在国有企业中对企业资金存放管理中,签订廉政承诺书。
三是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积极构建“1+N”清廉国企品牌矩阵,同时大力推行打造“党员名匠”工作室和“一企业一品牌”党建特色品牌,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例如城投集团组建攻坚克难的“党员突击队”、打造“示范引领”的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标杆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从严从实抓好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县管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制定清廉国企建设三年专项行动,细化责任内容,与5家县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上带下,督促县属国企与110家子公司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不断修订完善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将清廉国企建设各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纳入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工资总额挂钩,督促国有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同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