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3-5256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3-07-1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黄宅第25号
建议答复的函
陈潮洪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留浦江户外游泳场所的建议》,已由县政府交我单位主办,县水务局、县文广旅体局、浦阳街道、仙华街道、前吴乡会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函复如下:
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部署,落实省委“浙里健康”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增多。针对我县现有的一场一馆,将增加游泳馆和县级全民健身中心,今年开工建设,预计到2025年达到一场两馆要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近三年新建(改建)体育公园2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个、百姓健身房11个、足球场(笼式足球场)3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村级全民健身广场4个,配送篮球架、健身路径300余套,连续三年为每个行政村发放嗒嗒球器材。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3平方米。为进一步完善大众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我县将从以下方面满足群众对游泳场所的需求。
(一)加快推进游泳馆建设。为提升城市品位,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给浦江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的游泳场所。2020年新建虞宅乡前明村室外游泳池1处、2021年新建白马镇五丰村室外游泳池1处,2023年建设浦江县游泳馆,项目总用地面积126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游泳馆、健身中心、停车场以及道路、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同时,持续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符合要求的室内游泳场馆做好开放工作。
(二)挖掘更多的游泳场所。近年来,我县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水思路,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辖区范围内河道支流、水库山塘水质显著提升。浦阳江的翠湖、文景社区的后溪山塘、黄岗山湿地、沉湖村的周西坞水库等户外游泳场所,每年吸引大量市民游泳健身。同时,仙墨湖水库、里坞水库等场所因前几年民间钓鱼爱好者较多,造成水库周边环境卫生较差,属地每年多次组织人员清理水库,为加强水源管理,属地将仙墨湖等水库对外出租专人管理。为响应保留浦江户外游泳场所建议,仙墨湖水库今年租赁到期后,将不再进行对外承包,加强统筹管理环境卫生;里坞水库承包期至2025年5月1日,已督促承包方做好清水养殖等工作。另外,我县会动员呼吁各乡镇(街道)挖掘更多的游泳场所,并结合实际改造适宜户外游泳的场地。
衷心感谢您对全民健身的关心与支持,也希望您对政府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