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落实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提升我县营商环境,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后顾之忧。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浦江实际,特制定《2023年新浦江人子女学校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随迁子女的界定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浦江县外,且随父母在浦江县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二、学校招生要求
1.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要求核定各校最多可容纳学生数。已超过可容纳学生数的冻结秋季学期2-6年级与8、9年级学生招生计划,存量学生只转出不转进。秋季起始年级招生指标,各校按教育局核定班级数招生。
2.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收新生、转学学生必须符合我县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3.新浦江人子女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数少于每班20人的,则取消或降低本年度招生计划数。
4.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办理转学的,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要求“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接收无学籍学生。
三、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招收当年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随迁子女,初中新生招收当年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持有效期内的浦江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下称居住证)。
(二)报名时间:7月1日开始——8月25日止;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父(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资料(户口本、不动产权证、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居住证)到有空余学位的意向学校进行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四)报名条件及录取批次:
第一批:符合民办学校审批地浦江县范围的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住宅不动产权证、参加浦江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四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可参加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入学报名。
第二批:符合浦江县招商引资以及落实省民生实事要求等上级政策需要解决上学问题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随迁子女转学
(一)转学对象
拟转入浦江县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要持有效期内的浦江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六年级、九年级春季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申请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星期至开学前一星期。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父(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资料(户口本、不动产权证、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居住证等)到有空余学位的意向学校进行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新生报名条件及录取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额满为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组,进驻学校指导监督各校招生情况,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履行招生工作职责。
(二)做好信息公开。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学校宣传栏、网站、钉钉、微信及家长会等渠道,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开展诚信宣传,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招生纪律。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教育局要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逐校排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停止当年招生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浦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新浦江人子女学校采取政府购买学位方式。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附
政府纳入购买学位的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名单
1.浦江县曙光小学
2.浦江县曙光小学亚联校区
3.浦江县曙光小学国美校区
4.浦江县新星学校
5.浦江县新星学校芦溪校区
6.浦江县新星学校孝门校区
7.浦江县新星学校利民校区
8.浦江县文德学校
9.浦江县文德学校天荣校区
10.浦江县文德学校锐志校区
2023年秋季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报名
咨询方式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 校 详 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1 | 曙光小学 | 西山北路180号 | 17826977616 | 陈维欣 |
2 | 亚联校区 | 一点红大道218号 | 18967978855 | 金荷萍 |
3 | 国美校区 | 仙华街道再丰路11号 | 19883935176 | 李 静 |
4 | 新星学校 | 亚太大道578号 | 18167026508 | 郑 翠 |
5 | 芦溪校区 | 郑宅芦溪村四区1号 | 13355791988 | 赵小沛 |
6 | 孝门校区 | 郑宅镇孝门村 | 15258958100 | 王国栋 |
7 | 利民校区 | 郑家坞镇安平路12号 | 13173891888 | 倪玉兰 |
8 | 文德学校 | 浦江县平七路788号 | 17705797017 | 李 秀 |
9 | 锐志校区 | 黄宅钟村 | 17755913465 | 谢 誌 |
10 | 天荣校区 | 黄宅镇迎宾路586号 | 13600696283 | 杨林锦 |
浦江县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入(转)学生报名表
报名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
学生身份证号 | 民族 | ||||||||||||
原籍详细地址 | |||||||||||||
现居住(租住)地址 | 浦江县 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
家长姓名 | 家长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业 | 联系电话 | ||||||||||
父 | |||||||||||||
母 | |||||||||||||
材料清单(附复印件) | 材料核对详情 | ||||||||||||
报名条件 | 持有浦江县范围的户籍 | ||||||||||||
持有浦江县住宅不动产权证 | |||||||||||||
参保浦江县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 | |||||||||||||
持有浦江县《居住证》 | |||||||||||||
父母及学生本人的居民户口本 | |||||||||||||
其他 | |||||||||||||
录取情况 | 此项学校填写
学校签字盖章: |
信息来源: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