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S130000/2023-5170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妇幼保健院 |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办事服务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出生医学证明》线上补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6-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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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条件: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浦江县产科医院出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被盗的,且新生儿凭原《出生医学证明》已在公安机关落户的对象。
温馨提示:新生儿未在公安机关落户的,请父亲/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和双方户口本到浦江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台)现场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关系到以后的升学、留学、户籍迁移,请妥善保管!
信息来源:浦江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