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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000000/2023-5142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6-0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招录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及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17:16 浏览次数: 来源:人事科

根据《2023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现将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地点

202369日(星期)上午6:30前,到浦江县南苑小学报到南门进入,和平南路366号)。

    二、参加对象

1.2023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

2.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

3.浦江县2023届定向培养生。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对象应空腹参加。

2.携带个人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3.体检、交通费由本人自理,请参加体检人员在20236810:00前在2023年浦江新教师招聘体检钉钉群中支付相关费用(群收款, 学前教育职位360/人,其他职位350/人),未缴纳费用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5.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请关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6.根据体检机构要求,体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各考生自备口罩。

四、纪律要求

1.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手机等通讯工具(包括具有通讯功能的手表)统一关机上交给工作人员,有多个的请一并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外界任何人联系。在体检中一经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集中回浦,如不回浦江或中途下车应书面请假说明,取得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队。

4.如实填写《体检承诺表》(附件2),体检当天集中时上交。

 

联系电话:84206560  84205908

                          

    附件1:2023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承诺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