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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50773 文件编号: 浙政函〔2023〕42号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25 主题分类: 水利,其他 组配分类: 省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5-04 14:37 浏览次数:

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萧绍海塘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绍政〔20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实施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二、你市要督促上虞区政府加强工程实施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开展施工,确保文物安全。

三、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落实保护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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