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50000/2023-5100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1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布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3-05-1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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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15日在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浙江省政府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自2023年4月15日开始,截至2023年5月14日。经过30天公示期,我单位共收到0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26065487@qq.com
联系人:陈国松,联系电话:0579-89385769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