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50000/2023-5044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4-1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布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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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浦江县实际,浦江县建设局对《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并形成了《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指导中心。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26065487@qq.com
联系人:陈国松,联系电话:0579-89385769。
附件:1.《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2.《浦江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修正文本)。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