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3-498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3-2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精彩人生路,社保第一步!
友情提醒广大即将走上社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在开启职业生涯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维护自身的社保权益,以下这些社保知识请一定要了解哦!
1.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常说的社保,就是 “ 五险一金 ” 里的 “ 五险 ” ,是国家建立的,在公民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风险时,为保障对象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
2.参加社会保险有哪些好处?
参加社会保险后,不仅可以按规定享受所参保险种的相关待遇,还有非常多的用处,比如购房、子女入学等。大学毕业生来浦江县参加社保后还可享受我县人才购房补助等人才政策(具体人才政策可咨询0579-84183373);还可享受社保补贴,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具体补贴政策可咨询0579-84182600)。
3.工作之后是否一定要参保?
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保费由企业承担大部分,个人仅承担一小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按照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因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参保缴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4.在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工作,能参保吗?
可以。如果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省内户籍的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省户籍的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此提醒各位,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也应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
5.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加社保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要因为公司承诺现金补贴而放弃缴纳社保。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是违法,双方有过约定也属无效约定。
试用期内,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职工最终能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一方面,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时间将不予计算缴费年限;另一方面,发生医疗、工伤、失业等情况时也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社保缴费基数也很重要。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直接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及其后续的调整,千万不要忽视。职工缴费基数是按本人的实际工资核定的;用人单位为新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本人起薪当月工资核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