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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2 17:30 浏览次数: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

 

 

浙财社〔2022〕44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2022计划生育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项资金作一般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007计划生育事务款级以下相关项级支出预算科目。

三、根据我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精神,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方面补助。

请你们按照预算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75

2022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