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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15:41 浏览次数: 来源:法规监督科

2022年,浦江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法治化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绘就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浦江图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2022年度法治浦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将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巡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清单,明确巡察重点,围绕职责落实情况开展巡察。2022年共开展3轮巡察,提交报告15份,反馈问题50余条。

2.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审职责。制定《浦江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政府部门全面推进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工作。2022年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策的事项均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262份。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清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8件,均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送金华市人民政府和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达100%。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2件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

4.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督促部门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完善“三项制度”动态管理清单,开展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补录、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更换申领等工作,共全县821名执法人员完成全国行政执法证换发,证件换发过程实现可回溯规范管理。

5.加大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减轻处罚案件的专项监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监督、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共抽选全县1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其中行政处罚36卷、行政强制案卷9卷、行政许可案卷45卷,并督促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我局共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9份,均收到整改报告。

6.建好保障全领域监督队伍开展白马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以打造五位一体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为目标,构建全流程监督闭环工作机制。通过成立工作室,完善配套制度,构建多元化监督线索收集体系等方式。推进白马试点走深走实。试点经验在《法治浙江》简报上刊登,在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现场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7.加强普法宣传。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大普法”格局。2022年上半年发布了《浦江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将“八五”普法落实情况列入党政一把手年度述法报告重要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普法守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总计向社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204条。2022年全县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821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5万余册。

8.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协作。加强府院联动,为行政机关开展案件化解工作搭建桥梁。同浦江法院、兰溪法院、市中院及涉诉单位多次线上线下对接,通过电话、微信、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涉诉单位同法院沟通具体案件情况,分析败诉风险,研究个案化解举措。 全年共组织化解行政诉讼案件73件,已成功化解55件。

9.制定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过各职能部门(单位)梳理,联席会议办汇总审核,与各职能部门(单位)二次确认等流程,梳理形成了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清单共包括中央设定由浦江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项210项,中央在浙直属单位由浦江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由浦江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经县政府审定后,以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名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集成多元手段,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

1.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实施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工程,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成功调解案件3501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71件,涉案金额12484.39万元。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与建设,郑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郑达观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获评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2.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运用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行政复议质效进一步提升。2022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59件。结案111件(含2021年转结19件),其中:维持30件、纠错9件(撤销5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行2件)、化解51件(终止21件、受理前调撤30件),驳回8件、告知或不予受理13件。行政复议协调调撤率45.95%,行政复议纠错率8.11%

3.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浦江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推动制定《浦江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指引(试行)》《浦江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规定(试行)》,强化行政应诉工作闭环管理。2022年,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结案数2件,败诉0件,败诉率0;部门及乡镇(街道)为被告的一审案件结案数149件,败诉12件,败诉率8.05%;合计一审案件结案数151件,败诉12件,败诉率7.95%,实现败诉率下降,调撤率上升。2022年10月,联合县法院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现场观摩的形式给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体会应诉过程。

(三)注重改革创新,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1.坚持改革破题,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新模式。重新梳理“承诺制行政执法全流程管理”应用三张清单,聚焦多跨协同、重构重塑,通过构建码上告知、承诺智管、法治监督、数评晾晒等子场景,强化告知承诺事项统筹、办理、核查、监管、监督闭环管控体系。新出台两项制度成果,不断夯实制度基础。目前,应用已列入2022年浙江省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试点清单1.0,荣获2022年第省数字司法好应用、浙江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十大示范案例。

2.推进法助共富,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新路径。立足护航经济稳进提质,探索“合规护企、法治护航”有效路径,在全市率先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涉及1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第一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协同县公安局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域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法治实践,成功办理全市第一个企业行政合规案例。持续营造浓厚合规氛围,开展企业行政合规培训9次,上线企业行政合规法治微课堂9期、指导案例17个。组织全县33名青年律师参加企业合规师资格考试,10人通过高级合规师资格认证。我县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经验获邢志宏市长批示肯定。

3.实施政银联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治”+“金融”领域深化政银合作,共同推动金融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法助共富”厚植富民安商土壤。提质扩面金融赋强公证,不断升级优化服务模式和流程,大力提升金融赋强服务水平。2022年,共办理金融赋强公证业务公证220件,涉及合同标的金额8.9亿余元。推出“法治信用贷”专项贷款,普惠面覆盖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目前,共支持民主法治村(社区)16个,法治带头人186名。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一)开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掀起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对标对表法治浙江示范市创建任务指标,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强化示范创建督查督导,推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企业行政合规改革工作,推动更多法律服务力量向企业合规前端延伸,分门别类指导企业编制合规经营指南,梳理行政合规激励清单,推进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用工。深化“无证明化”改革,坚持数字赋能,推动告知承诺制改革迭代升级,积极探索推广“首违不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健全柔性监管方式。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收集、对接企业需求形成清单,实时普法与实用普法相结合进行精准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助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

(三)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司法所法治能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基础支撑。坚持调解优先,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突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争创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市级民主法治村和“后陈式”法治村实现全覆盖。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争创“枫桥式”司法所1家。

(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坚持“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完善行政复议窗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争取调撤率4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争议案件风险预警、行政负责人出庭、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等制度,发挥府院、府检联席会议作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责任追究闭环管控,力促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五)深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风险点,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体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法律援助实践,落实法律援助案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全覆盖,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推行法律援助“承诺制”新模式,简化办案程序,做到快速办理、应援尽援。推动“八五”普法向基层末梢延伸,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营造良好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六)建强法治人才队伍。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公职律师配备率。营造律师良好执业环境,大力提升律师万人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队伍。 坚持队伍“四化”建设方向,全面加强干警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队伍核心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