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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10000/2023-4897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2-2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卫生健康工作动态(第1期)
发布日期:2023-02-22 10:01 浏览次数:

【局机关科室动态】

1.1月31日,县卫健局召开“项目建设提速年”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对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抓好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推进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县卫健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办公室)

2.2月8日下午,县卫健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2023年重点工作汇报会。局机关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及近期上级各类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卫生运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还深入分析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形势,结合卫健实际就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局机关各科室和四家下属单位就2023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行汇报,局班子领导作点评和补充,局长方守红同志部署2023年卫生健康工作。(办公室)

3.年初谋划民生实事项目,我局与县财政局对接婴幼儿照护服务财政支持政策标准,与县教育局提前对接新增普惠性托位事宜;确定仙华马墅村、郑宅三郑村、浦南金星村、浦阳龙峰社区、檀溪项丰村、杭坪石宅村6 家村卫生室(站)为2023年民生实事新增改、扩建村卫生室点位。(基层科)

4.县人民医院新增20张重症ICU床位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施工中,已有8台有创呼吸机采购到位。(医政科)

5.局医政科部署开展急诊医务人员专科理论知识业务培训并考核,以提升急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医政科)

6.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局医政科组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成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认定专家组,根据要求开展认定、审核工作。(医政科)

7.局医政科赴浦江二院急诊室现场指挥高铁施工受伤人员抢救工作。(医政科)

8.截止2月13日,六大项目进展情况:

(1)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自1月30日复工以来,目前进场工人167人,医疗综合楼:幕墙完成95%,内部装修完成85%,机电安装完成90%;

(2)县中医院迁建工程:自1月30日复工以来,目前进场工人169人,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行政综合楼完成内部装修81%,外部装修养成80%,机电安装完成81%;

(3)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工程:完成可研报告文本编制;

(4)江南片区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发布了项目用地的补偿安置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2月8月地勘进场;

(5)郑家坞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完成地质勘察,征地补偿金发放到户;

(6)前吴乡卫生院迁建工程:完成项目赋码、地块测绘。

(规财科)

 

【下属单位动态】

1.1月11日-20日,县中医院医共体组建重症救治人员梯队并开展相关培训,提升重症救治能力。(中医院)

2.1月18日县卫健局副局长朱进联带队走访产科单位,强调春节期间的母婴安全工作;要求各辖区卫生院妇保医生对橙色、红色高危孕产妇、新冠感染孕产妇及37周以上孕产妇实行一对一随访管理,确保孕产妇安全;要求儿保医生要随时掌握辖区内新冠感染儿童情况,并做好随访管理。(妇保院)

3.县妇保院于1月底前已完成共富指标(每千人托位数)前期准备工作:对新增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托育部开展现场评估指导。(妇保院)

4.截至1月31日,县妇保院完成7个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其中5分项目3个,2分项目4个)。(妇保院)

5.截至1月31日,县疾控中心向全县20个接种点派发新冠疫苗1407541剂次,全县累计使用新冠病毒疫苗1374402剂次。(疾控中心)

6.县疾控中心完成浦江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使用技术报告,2022年浦江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裸率为26.93%,经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浦江)加权调整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5.66%,成人吸烟率为17.64%。(疾控中心)

 

【特色亮点】

1.1月,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心血管内科顺利通过市重点学科验收。(县人民医院)

2.1月,浦江县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浙江省第四周期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实现我县妇幼健康事业的历史性跨越。(县妇保院)

3.1月,县卫健局被县委宣传部评选为“2022年度全县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陈勍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全县舆情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县卫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