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B80000/2023-568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 |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好商风”评选 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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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清廉开发区建设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建设意识,筑牢清廉生态防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浦江经济开发区“好商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积极发掘企业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标杆,弘扬诚信文化。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区内企业见贤思齐、争做诚信示范,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清廉风尚。
三、推荐方式
各网格片各推荐候选企业10家,填写《诚信经营企业推荐表》,由各片片长把关后上报党政办。
四、推荐范围
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商贸类企业。
五、推荐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近三年内无较大影响的违法违纪处罚记录和未解决欠薪情况。
六、评选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
请各网格片在网格内广泛宣传发动,按照推荐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审核推荐(2023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开发区网格片、经济发展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各片推荐企业进行较大影响违法违纪处罚、劳资纠纷、经营纠纷等情况审核,形成“无问题”企业清单。
(三)集中评审(202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由开发区党工委邀请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诚信经营”企业名单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发布宣传(2023年10月开始)
举办颁奖仪式,为获评2023年度开发区“诚信经营户”称号的企业颁发匾牌,并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七、其他事项
评选活动需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对存在较大影响违法违纪、行政处罚、信访事项的企业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