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10000/2023-5682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同意【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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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3-12-08】作出准予【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072620230009】。
3.机构负责人姓名:【张群晓】。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张群晓】;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5.专职从业人员3人 ,姓名:【张群晓】(身份证号:【330***********1745】)、【黄平平】(身份证号:【330***********5111】)、【吴蔚蔚】(身份证号:【330***********0328】)。
6.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富丽豪苑11栋2单元1101室(自主申报)】。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