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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10000/2023-5682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0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同意【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11:02 浏览次数:

同意【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3-12-08】作出准予【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浦江县大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072620230009】。

3.机构负责人姓名:【张群晓】。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张群晓】;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5.专职从业人员3人 ,姓名:【张群晓】(身份证号:【330***********1745】)、【黄平平】(身份证号:【330***********5111】)、【吴蔚蔚】(身份证号:【330***********0328】)。

6.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富丽豪苑11栋2单元1101室(自主申报)】。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