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60000/2023-5683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虞宅乡 |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行政村:
为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妥善解决农民住房困难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依据县有关部门的批复,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美丽新农村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期建设、严控违建、拆旧建新、占补平衡”为原则,有序引导农民建房,减少村民建房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严格控制违法建筑,统筹解决农村村民住房困难、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二、农村村民申请新建房条件
(一)无房户;
(二)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住房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重建的;
(四)实施城镇规需要搬迁或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
(五)危房改造户;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赠予他人的,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二)对符合条件新建房屋的农户,原有旧房由村收回;
(三)各村要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村的发展规划,并大力宣传,严格实施;
(四)在村规划集中建房点严禁个人买卖土地。各村必须本着节约集约合理原则做好规划,严厉打击多占多用。
四、工作要求
全乡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村委会、城建办要配合各村选址定点,搞好规划编制,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用地指标调剂,乡农办、林业站依职做好集中建房区承包土地的调处和登记,综治、司法负贵矛盾纠纷的调处,供电所、水利站、公路管理站、文化站等帮助集中建房区的水、电、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我乡推进农村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虞宅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印发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