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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070000/2023-5676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大畈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0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乡镇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畈乡秸秆禁焚烧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07 09:42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办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全方位、全时段、全领域常态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现群众秸秆禁烧意识进一步树牢,露天焚烧行为有效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攻坚时间

    202310月下旬至12月底。

三、专项攻坚领导小组

  长:虞航军

副组长:顾智慧、黄铿、琚冠峰、黄豪、吕曙光、华斌

  员:方洪涨、陈定超、周炜奋、金燎原、吴慧芳、方颖媛、严刚刚、鲍见习、范博翔、费峻峰、郑攀、周群清、魏宏杰及七个行政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琚冠峰同志担任,专班副组长由  豪、吕曙光同志担任,专班成员由杨傅云、方洪涨、农办成员构成、督导执纪小组(洪灿通、傅 帆)、执法巡查小组(郑  攀、周群清、魏宏杰)。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管体系。坚持乡督导、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完善“乡、村、组、户的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各项政策和措施。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在烧荒重点时段(以下简称“重点时段”,时间为1031日至1231日),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象;其他时段也要实施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在抓好农田范围内秸秆禁烧的同时,也要抓好荒草、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控。

(二)实行包保督查。建立1+4+N”联系包保制度,即:1为乡联系领导包保行政村,4乡联村组员村支部书记村网格员(自然村村干部)、乡执法中队成员N为各村明确多名巡查员的包保责任制,逐级闭环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各村建立村级秸秆禁烧攻坚行动方案,明确N名巡查员名单,压实层级责任体系,召开最为广泛的动员会,开展秸秆焚烧重点田块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明确至户,重点区域时段乡蓝天办、执法中队开展联合巡查。

(三)强化分类管控。突出种植大户禁烧管控,各村要与种植大户及经常进行秸秆禁烧的农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缺乏劳力的困难家庭实行重点帮扶,帮助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工作。

(四)严格巡查执法。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严格执行焚烧秸秆“田地黑斑倒查制”、“田主责任追究制”和“乡政府24小时0579-84360365禁烧举报制”。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由乡执法中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五)强化源头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各村要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以村组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埂荒草清理等进行验收,消除禁烧隐患。

(六)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秋、冬、春季烧荒、清明冬至烧纸等特殊时段,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时段不放松。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压实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成立秸秆禁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执纪组、执法巡查组,各组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在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执纪行动。

(二)狠抓责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各村充分利用广播、大屏、横幅、红纸、村微信群、网络等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正反典型,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通过干部、党员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禁烧宣传册并做好份数记录(以户籍为依据)。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宣传车上配备灭火工具、水桶等)、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应急处置。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健全火点快速处置制度。村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秸秆焚烧火情。健全事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火点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特别是上级监测发现的火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