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70000/2023-5660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0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新增启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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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保障人行道通畅,促进市民规范、有序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我县城区范围内新增13处人行道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抓拍内容
2023年12月5日零时起,对在人行道上不按规定临时停放的机动车进行电子抓拍处罚。
二、本次新增抓拍设备点位具体地址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做到按规定有序停放,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