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BS010000/2023-5907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气象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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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浦江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执法信息予以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浦江县气象局
地址:浦江县文景西路288号
二、行政执法人员
三、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5.《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四、行政执法程序
详见附件1、附件2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构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浦江县气象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2:浦江县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1:气象行政处罚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