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办事服务
索引号: 3300000F01gfgd/2023-5881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生成日期: 2023-12-2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3-12-20 16:05 浏览次数:

一、燃气经营企业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二、天然气政府定价标准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梯气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3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300-480(含)立方米为第二级,销售价格为3.54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43。对低保户家庭实行优惠气价,每户每年用气量在120立方米限额以内部分,每立方米优惠1.00元;超过限额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具体销售价格见文件。

(三)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管道燃气预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23元/平方米;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标准为:多层、高层1500/户;住宅小区的排屋、别墅3500/户;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相关部门有效证件按1000元/户收取改造费。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