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GP20231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江县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结果 | 中标供应商:浙江惠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36幢801室-1 中标金额:报价38719200(元) | 中标供应商:杭州富阳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阆坞村 中标金额:报价39463800(元) |
变更理由:
原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标,而且出现的错误可能影响中标结果。为确保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采购人书面报告浦江县财政局并依法组建新的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3日对项目进行重新评标并于当日出具评审报告,现依据新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对原采购结果予以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童丽利,王珺娅,王琪明,张永康,陈卫星,潘桂娥,方鹏鹏(采购人代表)。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标准计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3159.50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4.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浦江县仙华街道文旗路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917021
质疑联系人:郭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888026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712—716号
传 真:0579-84543080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897265
质疑联系人: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8889581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227.8K
1.4M
关于浦江县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结果的更正说明.pdf
682.1K
信息来源: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