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3-55216 | 文件编号: | 浦政办发〔2023〕41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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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23〕41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打造“食安浦江”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
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全力打造“食安浦江”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聚焦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全、食得健康、品得满意,按照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思路,加快推进“食安浦江”建设,着力夯实食品安全责任链、迭代食品安全智治力、提升食品产业竞争力、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智能化风险管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县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暗访合规率达到93%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大食物观”得到践行落实,初步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35年,进一步擦亮“食安浦江”成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全域食安、全程食安、全类食安、全民食安,高水平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权责清晰、分层分级的党政同责责任体系。
1.优化党政同责机制。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规定用好示范创建、评议考核、督查检查等手段,推动党委、政府领导照单履责、依单负责。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100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五星级食安办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深化包保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推动形成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各级包保干部常态化应用数字化履责平台,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健全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年度报告、挂牌督办、责任约谈等机制,落实落细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制度。开展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重大事项集中督促约谈。(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
(二)构建精准防控、合法合规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1.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深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自查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问题食品召回制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关键控制点智控应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深化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指导出口食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全程治理、严格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强化依法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健全从业禁入人员黑名单制度。深化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信用监管。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守信核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闭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风险治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评估。深化农兽药使用减量及产地环境净化、网络餐饮治理、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生鲜门店治理等专项行动,开展风险隐患治理成效评价。(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应急处置。加强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健全重大活动保障体系,加强亚运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集成协同、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1.推进追溯系统建设。深化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系统,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追溯机制。加强数字化追溯重点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追溯食品上链。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积极使用“浙农码”合格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应用“浙食链”。推进受众面广、风险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带码入市、携码交易,逐步实现无纸化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追溯机制协同。深化跨部门、跨层级、跨企业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信息,规范数据接口,优化客户端应用。优化客户端应用,方便消费者一键查询、一键举报,督促经营者正确赋码扫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科学先进、专业专精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实战化检验能力。健全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区域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推进长三角检验资源一体化。规范食品快速检验体系,实现检查、快检与检验深度融合。到 2025年,承担食品检验、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数字化实验室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区域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规范食品快速检验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现代化科研能力。“鼓励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技术改进和科技创新,将食品安全技术研关纳入县技改项目、县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与全产业链安全控制技术攻关,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服务优享、可及可感的民生保障体系。
1.提升民生优享水平。深入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到2025年,培育农村阳光小作坊30家、“5S”小作坊25家、特色小作坊6家,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8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A级比例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100%以上。培育农村家宴一体化服务公司5家。深化阳光餐饮街区建设,动态培育食品类放心消费单位1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国民营养健康。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养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到2025年,建成营养健康食堂(餐厅)5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多元供给能力。落实“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增强粮食和食物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全面提升大宗食品保供能力。推进反食品浪费行动,发布反餐饮浪费红黑榜,强化检查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浦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充满活力、高质高效的产业发展体系。
1.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完善告知承诺制度、许可审批流程和审查审批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聚力食品品质提升。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深化农产品“一品一策”、优质粮油工程,到2025年,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4个。完善冷链物流四级网络节点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以食品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建设。加强食品企业数字工厂、未来工厂、小巨人企业培育。促进健康产业与食品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浦江葡萄、香榧等特色优势健康食品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聚力品牌价值赋能。培育发展“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地理标志年产值达到5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1.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县乡两级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实现全覆盖。强化信息公开,深化“百姓点检”惠民改革。指导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口径,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报道。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设。(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行机制,拓展风险防控服务,推动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家宴、农批(贸)市场实现公益险全覆盖。发挥行业协会、网络订餐平台作用,鼓励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商业险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食品安全季度暗访、年度考核,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按规定给予褒扬激励。
(三)强化数字化支撑。建设“食安浦江”数字化应用,加强政府与社会、企业数据共享,进一步增强大数据分析预警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水平。
附件:1.“食安浦江”系统架构图(1.0版)
2.“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方案
3.“食安浦江”目标指标
4.“食安浦江”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5.“食安浦江”重大改革责任分解方案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食安浦江”系统架构图(1.0版)“食安浦江”系统构架图.pdf
附件2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方案
为全力打造“食安浦江”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县,更好地发挥牵头组织、协调和指导功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经研究,决定组建“食安浦江”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
组 长:汪祖龙(副县长)
副组长:张林安(县府办副主任)
黄 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傅杰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方麒瑞(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伟征(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朱深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斌兰(县发改局副局长)
贾浩卫(县经济商务局党委委员)
徐方贵(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却红(县科技局党组成员)
方国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军(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卫康(县司法局副局长)
俞有序(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红贤(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王嫦娟(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黄 东(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于俊毅(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剑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朱卫峰(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党组成员)
曹利骥(金华海关浦江办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黄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俊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出建设“食安浦江”的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督促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安浦江”工作机制。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专班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拟定“食安浦江”年度工作要点、系统架构图、指标目标。受工作专班委托,组织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3.积极向上争取试点或改革授权,组织开展试点建设,深化“浙里食安”数字化应用落地。
4.承担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食安浦江”相关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分工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重大事项。
(二)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双月报告、季度督查、年度考核机制,组织开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测评,督促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落实相关职责。
(三)鼓励试点先行。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就“食安浦江”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进行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打造最佳实践,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附件3
“食安浦江”目标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2年 基础值 | 2023年 目标 | 2025年 目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全域 食安 | 1 |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个) | 1 | 1 | / | 县食药安办 |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2 |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个) | / | 1 | /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 | |
3 | 五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个) | 1 | 0 | 4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政法委 | |
4 | 包保干部督导率(%) | 89.5 | 100 | 100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政法委 | |
5 | 企业“两员”配备率(100%) | 98 | 100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 |
6 | 企业“日管控、周排查、季调度”机制执行率(%) | 60 | 90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 |
全程 食安 | 7 | 抽检监测批次(批次/千人) | 3.5 | 4.5 | 4.8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8 | 生鲜门店纳管率(%) | / | 90% | 98%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9 | 浙食链应用覆盖重点市场主体数(家) | 2 | 3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10 | 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数字化实验室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全类 食安 | 11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9 | >99 | >99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 |
12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暗访合规率(%) | 89.5 | 90 | 93 | 县食药安办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 | |
13 | 地理标志年产值(亿元) | 2 | 4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全民 食安 | 14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87.75 | 89 | 90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宣传部 |
15 | 创建全省放心农贸市场 | 8 | 3 | 9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经济商务局 | |
16 | 农村阳光食品小作坊(家) | / | 10 | 30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17 | 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 | / | 新增7家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民政局 | |
18 | 学校食堂量化等级A级比例(%) | / | 30 | 35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 | |
19 | 农村家宴一体化服务公司(家) | 1 | 3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食药安办 | |
20 | 社会监督员队伍(支) | 0 | 7 | 9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 |
23 |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家) | / | 4 | 5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附件4
“食安浦江”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领域 | 重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党政同责责任体系 | 全域示范创建 | 县食药安办、县农 业农村局 |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 |
落实包保工作机制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政法委 | |
星级食安办建设 | 县食药安办 | 县委政法委 | |
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 企业“两员”制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
企业“ 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 |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及产 地环境净化行动 | 县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 金华海关浦江办 | / |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排查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 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重大活动保障体系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跨区域追溯协作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GM2D示范区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领域 | 重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技术支撑 体系 | 检验机构能力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产业发展 体系 | 农产品一品一策 | 县农业农村局 | / |
优质粮油工程 | 县经济商务局 | / | |
浙产食品产业提升工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 | |
民生保障 体系 | 食品小作坊五化综合治 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 |
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经济商务局 | |
农村家宴产业提质行动 | 县食药安办 | 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 |
一老一小助餐提升行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 |
反食品浪费行动 | 县发改局 |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
社会共治 体系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 扩面 | 县食药安办 | / |
社会监督体系 | 县食药安办 |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 |
附件5
“食安浦江”重大改革责任分解方案
领域 | 重大改革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食品安全评 价机制改革 | 食品安全评价体系改革 | 县食药安办 |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食品安全指数 | 县食药安办 | “食安浦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
跟踪评价机制改革 | 县食药安办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 |
群众食品安全四感测评 | 县食药安办 | / | |
全程监管机 制改革 | 监督抽检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 |
深化行刑衔接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 |
从业禁入人员黑名单制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法院 | |
网络餐饮一件事 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生鲜门店监管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亚运食品全程追溯体系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畜禽产品全程追溯体系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GM2D综合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金华海关浦江办 | |
快检一件事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产业高质量发展改革 | 五优联动创建 | 县经济商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CCP智控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 | |
许可准入制度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数商兴农共富 | 县经济商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
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领域 | 重大改革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民生领域改 革提质 | 农村阳光作坊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
/ |
农村家宴一件事集成改革 | 县食药安办 | 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 |
校园食安智治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 | |
养老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集成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民政局 | |
社会共治机制改革 | 百姓点检惠民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 |
食责险风险防控服务创新 | 县食药安办 | / | |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