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00000/2023-483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关于印发浦江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3-01-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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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于2023年1月9日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1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月泉西路3号浦江县司法局303办公室,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jsf032@126.com。联系人:浦江县司法局叶金花,联系电话:0579-84182756。
浦江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
(编辑:律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