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60000/2023-4816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1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要求,我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56号;邮政编码:322200;电话:84206022)。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源头管理及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情。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我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局政策法规处配合,对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预算规定予以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方法等,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之中。
2.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
3.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实施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调整目录设置,加强重点领域、交通执法信息公开、优化专题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交通发展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载体的基础上,用好“诗画浦江”APP等平台,不定期发布最新动态,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比较完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形式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目录仍需优化。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并结合交通工作特点,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目录,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