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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浦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0:18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浦江县公安局官方网(http://www.pj.gov.cn/col/col1229198403/index.html)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浦江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浦江县滨江路66号,电话:88183525)。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11672条,通过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领导信息11条,内设机构简介7条,下属单位12条,法规文件9条,发展规划3条,部门动态267条,部门预决算2条,应急管理1条,公开年报4条,110帮企服务18条,决策公开1条,结果公开0条,通过其它网站微信微博公开信息11000条。我局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也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也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通过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反映我局工作动态,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推进阳光行政。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托金华公安服务在线网站、金华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同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1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将信息公开内容纳入考核,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便捷。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的公开要素,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畅通言论渠道,按照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并通过浦江县政务网、政务公开网上平台及时公布了直接投诉和监督投诉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要求,对平台的栏目设置及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确保及时更新。与市局对接沟通,进一步完善平台目录,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认真创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608

行政强制

18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度,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维护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解读,压实各科所队公开责任,健全主动公开机制,按照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 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浦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pj.gov.cn/art/2023/1/18/art_1229198414_4054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