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50000/2023-4804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本单位在“浦江县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件,政务信息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12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0件。2022年,本单位共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实行信息发布人员、科室长、分管领导联审制度,严守栏目更新时限和信息公示时限,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围绕重点板块,丰富公开内容,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五楼,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25183,传真:0579-89385533;电子邮箱:pjxjsj001@163.com,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回顾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内部管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强化工作责任,着力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对相关工作环节制定严格的监督保障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灵活载体,注重实效。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用更多群众听得懂、好操作的方式公开信息,增加公众知情权,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