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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岩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7:04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22年岩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010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岩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岩头镇岩礼路5号;邮编:322203;电话:84210110;传真:84212417)。

一、总体情况

岩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法人、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2条,其中包括机构介绍1领导信息1下属单位1乡镇概况1法规文件2条,乡镇动态197条,部门预决算3条,应急管理1条,公开年报5条,另外在诗画浦江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由分管政务公开领导牵头,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依申请部分公开政府信息共7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

今年,我镇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明确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

(四)平台保障

今年,我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村、学校、企业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

今年,我镇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大网格和各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核实检查;积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下步,我镇将紧紧围绕上级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模块的完善,促进信息关联提升,方便群众咨查询,切实促进服务效率,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