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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6:52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2022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旗路288号,邮编:322200,电话:89375863,传真:880890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721条,其中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浦江执法”微信公众号513条,“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推送图文消息共1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就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的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积极推进决策预公开,2022年共向社会公众公开预决策3条,收到意见0条,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完善本部门基本公开目录,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载体的基础上,用好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每周发布最新动态,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及时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利用信用浦江公示我局行政许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应处(室)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比较完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目录仍需优化。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并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推进传统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浦江执法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http://www.pj.gov.cn/art/2023/1/16/art_1229196921_4053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