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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8 11:16:49

浦江县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及标准

与应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2

政策

文件

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法、通知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4

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5

政策解读

解读已颁布的意见、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6

依法

行政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7

行政处罚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8

行政强制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9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权力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0

行政

管理

应急管理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11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2

黑名单管理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13

事故通报

1、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2、典型事故通报: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                       3、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4

监督管理

本单位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5

公共

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相关信息发布公开指导、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16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机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18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财政资金信息

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诗画浦江”APP

□其他



19

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公开招标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20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制度与推进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21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22

重大工程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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