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规文件 >上级文件 >省政府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2-45295 文件编号: 浙政函〔2022〕132号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04 主题分类: 文物 组配分类: 省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玉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玉架山考古博物馆建设工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9-07 14:26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玉架山考古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杭政〔202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玉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开展玉架山考古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你市要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开展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究提出保护措施。

三、你市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