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22-4570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9-2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十四五”期间富余排污权指标有偿回购的提醒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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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富余排污权指标有偿回购的提醒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县对“十四五”期间排污权指标进行了重新核定。依据核定结果,现还有部分企业存在富余排污权指标。按照《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请符合回购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 1 要求及时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提交富余排污权指标的回购申请。申请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我局审批和总量科联系,联系电话:89375518。
附件:1、《排污权回购申请表》排污权回购申请表.docx
2、《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16号)(2).pdf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2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审批和总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