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22-4460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0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8月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电镀加工 2 万吨五金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浦江县浦南街道万湖一路 8 号 | 浦江县三阳工贸有限公司 | 总投资4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5万元,扩大企业生产规模至年加工电镀 2 万吨产品. | 已公示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用“二级碱液喷淋”(铝氧化化抛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凝聚回收+焦亚硫酸钠喷淋+碱喷淋”(铭酸雾)、“次氧酸钠喷淋+碱喷淋”(氰化氢)、“气动混流塔+干式过滤+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油封废气、电泳废气、烘干废气、涂装存间废气)、“生物除臭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干化废气)等处理方式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简高空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确保废气不扰民。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16297- 1996、GB21900-2008、GB14554-93、DB33/2146-2018等相关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 2、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做好污水管网分质、分流及清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一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须达到DB33/2260-2020、DB33/887-2013、GB18918-2002、DB33/2169-2018等相关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 3、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 4、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审批和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89375518 传真:0579-84126008
通讯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29号 邮编:322200
信息来源:审批和总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