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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50000/2022-4456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8-0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局“四步走”着力化解“职业打假”行政复议案件
发布日期:2022-08-07 11:34 浏览次数:

2021年,浦江县共收行政复议申请150件,其中市场监管类37件,占全县复议收案总量的24.67%。2022年1-6月, 浦江县共收行政复议申请45件,市场监管类案件共收18件,占全县复议收案总量的40%,复议请求均为对市场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处理不服,俗称职业打假如何正确应对职业打假已经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之一。针对以上职业打假人以职业索赔为目的提起的行政复议高发情况,浦江县局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解决行政复议高发问题,把握源头、事中、事后三方面,力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一、提前介入合规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职业举报投诉有利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自己监管中的漏洞,督促经营者主动整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对市场监督管理的一种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又存在为了应付大量重复、无效的举报投诉浪费大量的行政资源的问题,需要一分为二的看待职业举报投诉引起的行政复议问题。面对以上问题,针对职业举报高发领域电子商务经营者主要的举报投诉行为如标签标识、三无产品、产品质量、产品认证、广告宣传、食品等违法行为浦江县局提前介入,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等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检查,指导经营者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合规审查,从源头抓整治,积极参与“绿色直播间”创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投诉举报的发生,从而在源头减少由此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规范处理“一诉一记”,加强法规执法监督。对投诉举报处理,浦江县局制定规范化处置流程,由政策法规科对所有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的案源统一登记,由领导批准后交由辖区所办理,政策法规科及时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回复时限,举报回复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告知举报投诉人。通过强化法规执法监督,确保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合法和回复及时,减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和避免行政复议案件败诉。

三、分类处理“一诉一解”,拒绝模式化调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调处工作,特别是职业举报投诉人实际上提起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举报人注重的是有没有拿到赔偿,根本不管调处是否到位,经办单位在调处过程中要根据举报人的诉求分类处理:(1对经营者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且举报人诉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内的合理诉求,在调处时要予以充分考虑;(2对经营者违法行为存在但举报人要求不合理的,要给予解释后予以驳回并告知举报人依法依规的合理诉求;(3对审核后认为经营者经营行为合法的,也要坚决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说明理由后依法不支持举报人诉求。总之要对举报案件进行“一诉一解”,要通过前期调解中的政策法规的解释和依法依规的处理,来尽量减少举报投诉人提起行政复议调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化解矛盾和行政复议的过程,也是一个说服举报投诉人的过程。不能一接到职业举报投诉,对其调处工作就是模式化的“程序流水线”处理,不组织调解,来一个经营者拒绝调解,匆匆结案,甚至跟举报投诉人联系沟通的过程都没有,这无疑会加大举报投诉人进行行政复议的可能性。下一步浦江县局将充分发挥案件调处作用,将分类处理“一诉一解”的工作方法,作为解决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高发的一条重要途径。

四、严厉打击“职业举报”,建立机关预警机制浦江县局经与县司法局沟通协作,对在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上查询到有多次异常举报投诉的职业索赔为目的的举报投诉人,认定为职业举报人,对其提起的行政复议直接不予受理,2021年至今司法部门对浦江县局的共计7起行政复议案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职业举报人滥用诉权的打击取得初步成效。浦江县局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府办、县司法局沟通,加快制定完善滥诉联合甄别机制和认定程序,发挥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快滥诉甄别机制在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运用,建立滥诉人员黑名单、高频诉讼主体等机关预警机制。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