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2-437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结果反馈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2-07-0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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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5月30日在浦江县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规
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30日,我局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人民东路40号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74486365@qq.com。
联系人:胡志军 联系电话:84110900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办公室